1.“文革”以前入学的,须有高校毕业生登记表;
2.“文革”期间入学的,须有高校毕业生登表或高校选拔学生登记表;
3.恢复高考制度后入学的,大学本(专)科学历须有报考登记表、高校学生学习成绩表、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和授予学士学位材料;
4.硕士研究生学历须有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(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)、硕士研究生学习成绩表、硕士毕业研究生登记表、授予硕士学位决定,参加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的,还应有专家推荐表;
5.博士研究生学历须有专家推荐书、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(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)、博士研究生学习成绩表、博士毕业研究生登记表、授予博士学位决定;
6.在职人员攻读专业硕士学位,须有参加全国联考的报名材料、学位课程进修成绩表和授予专业硕士学位材料;
7.党校学历须有报考登记表、学员登记表、成绩表和毕业鉴定表;
8.所有学历学位的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复印件均需注明复制时间、盖章后存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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