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学的管理制度制订出台后,如何有效付诸实施、执行顺畅,提高制度落实的刚性和持久性,这是需要认真对待、总结的问题。制度效应要靠有效的执行来彰显,开展绩效考核更是如此,一套经反复实践、科学论证的考核制度和办法,如果执行不力,再好再优也只能是浮在表面,仅有“文本”意义。
实践中,很多工作改革探索之初,思路总体是对的,制度基本是好的,前期成效也是比较明显的,但一段时间下来,却不能一以贯之,制度效应递减,最终回到原点。究其原因,很多不在于制度本身,而在于执行出了问题。同样一项制度,在一个地方能够贯彻执行好,而在另外一个地方就寸步难行、中途“夭折”。制度坚持要靠有效的执行来保障,在推行绩效考核管理工作伊始,就需要把制度的严格坚守作为考核工作的“铁律”,强调做好考核工作,必须要做到三个坚持,即“坚持标准不放松,坚持制度不动摇,坚持比例不变通”。只有用一个标准考核,一把尺子量人,考核结果才具有真实性、可比性和公信力,考核之路才能走得下去。对于考核指定的各种《办法》、《细则》中的明文规定,一旦定下规制,就严格操作到位,不因人而异,不以议代考。
实现制度的常态化和长效化,非常重要的因素还在于能否在制度坚守中不断地完善,优化操作,持续改进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管理,当前仍处于探索阶段,构建绩效考核制度体系,肯定还存在很多不完备、不科学、不合理的地方,还有很多制度的“缺陷”和管理“盲点”。制度缺陷要靠有效的执行来弥补,“不因制度暂时的不完善、不完美,而质疑、而放弃,而是在坚定不移地探索实践中去完善制度,依靠有效的组织实施来弥补制度的缺陷、纠偏制度的失误”。这是推行绩效考核秉承的基本认识和理念。实践中,坚持问题探讨式地工作方式,在严格坚持制度的同时,实事求是地分析制度本身和操作中存在的问题,破解一个个制约考核机制和执行的“瓶颈”,在考核操作中不断改进,提高了制度执行的质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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