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学提炼指标的核心追求
高质量的工作目标必须反映某项工作的本质性职能追求,体现其质和量的规定性,且能够用一定的标准、方法进行衡量考评。指标质量不高,会造成考虚、考偏,考核空转,直接影响考核的效度。在目标拟制过程中,需要不断强化提炼指标,使考核指标更加科学可考。实践中,有以下方式可供参考运用:一是“递进”法。针对某项工作,层层递进探求其核心追求,深入分析比较考进程、考投入,还是考解决问题的效果,从而选择最优指标。比如,一个地方“两抢一盗”案件发案率较高,群众反映比较强烈,针对这一问题设置考核指标,首先,可以考虑设置“开展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整治行动××次”,从最直接的角度出发引导职能部门加大打击力度。进一步,可以设置“两抢一盗发案率同比下降××百分点”,将考核的重点深入到绩效表现层面。再进一步,可以设置“群众对两抢一盗治理成效的满意度或公众安全感的指数”,只有公众的安全感增强了,两抢一盗治理才真正体现成效了。
二是“切入”法。有些工作理念很好,要求很多,但很难考实,这就要求对指标从一个可考的“关键点”入手设置指标,推动面上问题的解决。比如,考一个地方教育均衡发展问题,如果泛泛地设置“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取得成效”之类的指标,被考方不知如何下手,也很难考到实处。
三是“问题”法。广泛收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,围绕问题设置提炼考核指标,也是提升考核指标质量的有效方法。
四是“分解”法。有的工作职能比较单一,覆盖面不广,可将其主要职能分解成多个考核维度,从中选取最核心最关键的维度考核,或者分不同维度设置不同的考核指标,以此增强考核的针对性。比如,考接待办的接待水平,既可以考“接待批次人数、接待服务水平和来宾满意度”,也可以“考接待流程规范、接待经费控制”等,根据不同的维度设置相应指标和分值权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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